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了确保2014-2015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期间相关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值班时间
周二、周四上午8:30—11:30;
春节期间(2月19-25日)休息,不值班。
二、假期可以办理以下业务
1.办理银行支票领取业务
包括:基本经费、横纵向经费及住院费支票领取。
2.办理公务卡还款业务
3.办理增值税发票开具业务
开具时间为
寒假值班期间不办理发票销账业务。
4.其他业务由财务处与有关单位、部门协调办理,按时完成。
附:财务处寒假期间值班表
财务处